第1章(2 / 2)

为你唱情歌 忆锦 2398 字 14天前

“什么好帅?”

“就是刚才走出去那个男人啊,手里牵孩子那个,好帅啊!啊啊啊……怎么会这么帅这么man啊?我隔着衬衫,都能感觉到他的胸肌在向我招手……”马莉边说边手舞足蹈。

就是那个“段正淳”啊?确实挺帅的,但至于你花痴成这样么?还胸肌……叶凡有些汗颜。

“你都说他手里牵孩子里了,还激动什么?再帅也是人家的爸爸。”叶凡很不合时宜地提醒。

“爸爸怎么了?就是要这样经历过风浪的温柔大叔才能勾起女性的荷尔蒙,哦,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软了!”

“……”叶凡被马莉这样夸张的表达雷得无言无语,赶快转移话题,“你不是约会去了吗?怎么又忽然折回来了?”

这一问,立刻戳到了马莉的痛处:“哎,别提了!沈大少爷刚下御诏,说公司临时开会,约会改期,改他妹啊!我迟早把他给改了!”

“上次不是姓林的么?”叶凡纳闷。

“你说那个姓林的混蛋啊?我早把他甩了,除了钱一点品位都没有,就知道整天盯着我的胸看,满脑子色情想法!”

“难道还有人不盯着你的胸看么……”叶凡腹诽。

“哦,对了!明天周六,银泰搞活动,满四百送两百,我们一起去吧!”这就是女人之间的对话,男人的话题聊完了,很快就到了逛街打扮上。

“明天啊?”叶凡想了想,“明天不行,我有事。”

马莉一脸失望:“什么事比银泰搞活动还重要啊?能推就推了吧,我没人陪好无聊啊!”

叶凡把最后一串书号输入电脑,拿起台上的书,放到推车上,站起来朝她吐吐舌头:“相亲,你说推不推得掉?”

☆、第2章 chapter2

周六,相亲日。

对任何一个大学毕业并且没有男友的女性来说,相亲永远是她们周末必不可少的节目之一,叶凡也不例外。

叶凡已经记不得这是老妈给她安排的第几次相亲了,反正从大学毕业以后,找到工作开始,陆陆续续,几乎每个周六都会被安排各种形式的相亲。

律师、公务员、军人、公司职员、研究生……用马莉的话说就是,只有你妈想不到,没有你妈找不到!

对此,叶凡很无语,也有过一段时间的抵触情绪,但是最后还是拗不过老妈的执着,渐渐地她也就随她去了,就当每周六有顿白饭吃,不吃亏就行。

老妈这次给她找的,是个富二代——莫聪,男,28岁,父亲是本地某银行行长,母亲是全职太太,全家人目前就住于s市房价最高的地段。据她妈描述,此男家目前有房产数套,此男更是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毕业,目前任职于某银行高层,前途无量。

叶凡不知道这么牛逼的男人是怎么给她妈找到的,但是光听他那一堆介绍,她心里就知道这事不靠谱了。条件这么好的男人凭什么还要用相亲来解决个人问题?估计不是长得奇丑无比,就是性格有缺陷,或者压根就不喜欢女人……对于这种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但是叶凡她妈却不是那么想,一早就催着叶凡起床,监督她要好好打扮,给人留个好印象,非但如此,她还逼着叶凡穿那条新买的短裙。

“妈,这裙子太短了!”叶凡看着露出一大截腿的裙子抱怨。

“不短不短,穿条丝袜不就好了?”老妈说着,从衣柜里拿出条丝袜抛给她,叶凡一看,呵!竟然还是黑丝!

“妈,你不觉得我这样穿去相亲,很不庄重么?”

“人家是留美归来,学的是洋文化,保守的姑娘看不上,再说你这样有什么不庄重的?你看满大街的小姑娘,哪个不穿黑丝的?这叫潮流!这叫有范儿!”

叶凡汗颜:妈,真正有范儿的其实是你吧?

由于老妈的一再坚持,叶凡到最后还是没抗议成功,穿着传说中很有范儿的黑丝加短裙,打车赶往约好的相亲地点,就在s城的城市湖边,是家很高档的咖啡厅。

到了那,见了面,情况有些出乎叶凡的预料。没想到对方竟还是个帅哥,带着副金边眼镜,一身格子衬衫,看上去颇有衣冠禽兽的风范。

既然不是长得奇丑无比,那一定是性格有缺陷,叶凡在心里给此男下了定义。

接下来的一切,几乎都是按流程来,有时候相亲相的多了,叶凡也会总结出规律。比如第一次见面,对方先问的总是想吃什么,工作如何,有什么爱好,看什么电影之类的,当然也不排除偶尔遇到极品,拉着她大谈中国教育问题的。

这回这个莫聪似乎还挺正常,两人之间的话题一直围绕着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比如天气,比如平时的爱好等等。

叶凡觉得这个男人看上去也不像有什么性格缺陷的,但就是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至始至终都没有见他笑过,虽然说话和和气气却始终是隔着一层纱的。

好不容易熬了两个钟头,叶凡心里几乎断定这次又不会成,所以和对方聊天也几乎是心不在焉的。

“叶小姐,有件事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叶凡一怔,见对方忽然严肃起来,也有些奇怪:“你说。”

“我觉得你以后还是不要这样穿,女孩子应该保守些,懂得爱惜自己。”

叶凡被莫聪这番话给雷到了,猛地想起老妈临行前对她说过的话,“人家是留美归来,学的是洋文化,保守的姑娘看不上。”

老妈啊老妈,你这就叫成也黑丝,败也黑丝!

这次相亲,最后在这个有些尴尬的问题中结束,对方好像临时有事,接了个电话就匆匆结账走了,也没问她要手机号码,看来是对她的身上这条黑丝很不满。

叶凡一个人留在咖啡馆里,吃完最后一口提拉米苏,这才起身走出店外,低头看了眼腿上这条黑丝。

哼,黑丝怎么了!保守?保守你妹哦!姐今天还真就穿着黑丝招摇过市了,去你的留美归来,去你的富二代!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青年,叶凡傲娇了。

由于相亲的时间比预计结束的要早,叶凡不想就这么回去听老妈唠叨,便干脆沿着城市湖的湖堤走,顺便消耗一下刚吃进肚子里的那块提拉米苏。

这个城市的三月永远是最美的,春光灿烂,万物复苏,嫩绿的青草沿着湖堤的卵石往岸上蔓,耳边偶尔传来鸟儿的叫声,空气中弥漫着棉花糖清甜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