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2)

狗官修炼手册 黍宁 2486 字 11天前

“简姑娘,刚刚实在是冒犯了。”

简娣哭笑不得:“先别说冒犯不冒犯的问题,先擦擦头发。”

洗完澡之后,卢仲夏好像比之前还要软和两分,脸蛋因为热气熏蒸得红红的,愈发衬得眼神如星般明亮,头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肩头,明明现在还顶着简娣的马甲,却还是像只刚从水里爬出来的垂耳兔子。

看得简娣呆了半晌,发自内心地说,“卢小哥,你真的比我还适合当姑娘。”

她这具身体的年纪虽说已经是个已婚妇女,但其实也不过十七八岁,称不上萝莉,但卢仲夏这个气质,活脱脱一个软萌可爱的清纯少女。

卢仲夏扯了布巾,擦了擦头发,苦笑着说,“姑娘又说笑了,我既为男子,又从何来的适合做姑娘。”

简娣也是随口一提,见卢仲夏这个反应也没再多说,只在一边提醒他,“胸前的头发,擦擦。”

卢仲夏裹了胸前垂落的发丝,细心地擦了擦发尾的水渍,却在不经意间瞧见了胸前的光景。

刚入夏的衣衫本就轻薄,被水泅湿了,薄薄地一层黏在胸前,依稀能瞧见如雪的肌肤。刚沐浴完的水珠顺着脖颈一路滑落到胸前,霎时便滚入胸前的衣襟中,再也瞧不分明。

刚刚用着的胰子,暗含玫瑰芳香,微潮的香气幽幽地在鼻尖萦绕。

少女胸前微丰,弧线正好,可堪一手把握。

卢仲夏只觉着心中漏了一拍,口舌突然一阵发干,忙移开视线,耳中更是嗡嗡轰鸣,不敢,也不愿再看。

简娣完全没想到,自己的身体,对这位未经人事的祖国花朵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冲击,只看到他把胸前的水擦干净了,又拿着布巾不动了。

“卢小哥,醒醒。”

卢仲夏如梦初醒,恍然回神,忙扯过布巾,专心致志地擦着发丝,不再多想。

看着卢仲夏抿唇低眼擦着头发的模样,简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

现在时间,简娣估摸着也不过刚过了八点,要睡觉的话,她这身体她很清楚,是绝对睡不着的,看卢仲夏这么尴尬的样子,十有八|九也睡不着。

如今又是快入夏的天,就算开了窗,屋里也闷得厉害,倒不如出去走走,给他点儿时间捋一捋心绪,缓一缓。

简娣想了一想,对卢仲夏道:“卢小哥,你去换件衣服,我俩出去转转,透透风。”

卢仲夏好像从不会拂了别人的心意,更别提眼下他自觉占了简娣的身体,更是什么都听她的。

从衣柜中翻找出一件天青色轻衣,罩海天霞色的外衫。半干的发丝懒懒地挽了个发髻,提着盏灯笼,两人就出了门,怕卢仲夏一个西贝货相处时间太长会露馅,花枝也没带上。

姚府里种了很多花,姚鉴对原主没了成亲前的情意,原主寂寥痛苦下,每天就待在府上伺弄花草,因为她是庶女,不是同一娘生的,嫡弟简尧和嫡妹简露都不大待见她,也很少想过要回家。满院子的花花草草就成了她唯一的慰藉。

简娣很同情原主,对穿越而来占了她的身体也很抱歉,但是,如果有选择的话,她也不愿意穿越。

此时,晓月初升,如霜月光洒落院中的青石砖,墙根的花圃中一丛丛玫瑰、芍药、魏紫、姚黄、四季海棠争奇斗艳,风送暗香。

掌心的灯笼光晕,朦朦胧胧地映照着纤弱的花瓣。

花圃里的花简娣认识地不多,还是卢仲夏轻声指给她看,告诉她这是什么花,这又是什么花。

“花圃中的花,不是简姑娘种的吗?”夜风一吹,卢仲夏好似放松了不少,柔声问。

简娣:“算我种的,也不算。”

她这话说得古怪,但卢仲夏只当她是有下人小厮帮忙,故而没有生疑。

“卢小哥,待会儿你能陪我去看一个人吗?”看着夜风中摇曳的丛花,简娣问道。

“好。”

没有问是见什么人,卢仲夏在她说完话的那一霎,几乎是当即就答应了她。

简娣想带卢仲夏见的人是杜苓。

她答应过杜苓会帮她留意她娘的案子,但是,她能做的也不多,卢小哥和她一起,也能帮忙出谋划策,不过眼下难得如此惬意,简娣也没扫人兴致的意思,在卢仲夏答应她后,就没有再说话。

卢仲夏走得很慢,夜风托起袍袖,一时间发丝袍带四下飞舞,透过简娣的身躯,好像都能看到一个温柔着眉眼,缓步赏花赏月的青年士子。虽说现在她只是个受困在体内的魂魄,没有实体,但感觉却像同这个好脾气的青年,一块儿提着灯笼并肩散步。

只可惜,姚鉴府上太小,只能顺着花圃来回溜达。

说起来,简娣她家和卢仲夏她家都挺小的,简娣穿越过来看到的真正气派的府邸,也只有皇上赐的张首辅他家。

其实,之前士大夫们住的地儿也没那么小,甚至可堪称得上豪宅。垒石环山,凿池引水,园中水榭回廊,规制宏敞,无不豪奢。不过,因为热衷于盖房子盖得过了头,到当今皇上这儿,已经严令禁止妨碍民居,多占隙地,一切都地按规制来。加上,大庆朝官员俸禄又少,上面管得紧,一时间也没人敢盖,清正廉洁不贪污的更别提有钱盖园林别墅。

其实,作为一个从前世就很俗气的平头百姓,简娣也有颗买房子的心,有存款,有一块容身之地。

等和姚鉴和离了,有条件的话,她就自己做些生意。

第49章 做正事

她现在除了嫁妆和自己攒的一点存稿,没有其他小金库,也没有任何能生钱的手段。说白了,就是坐吃山空,这让一直自己独立挣钱的简娣很没有安全感,有生钱的方法,不依靠其他人,将钱握在自己手上,才是最要紧的事,做什么事才能有底气。没有经济基础,一切都只能是白日做梦。

假如和姚鉴和离这事成了,简娣不介意拿出一部分的嫁妆来搏一搏。她的嫁妆虽不多,但吴氏也不曾克扣,比起什么都没有的真正普通百姓,她穿成个地主阶级,已经算运气好了,她也不多求旁的。

至于做什么生意,简娣曾经琢磨过。

大庆朝的人民爱看话本,也有写话本写到发家致富的。

而简娣眼下唯一能接触的就是身边打发时间解闷的话本,她前世看的小说还挺多的,自己也曾经动手写过,但那只是因为没粮吃写过一两笔,后来,简娣发现还是躺着吃粮比较爽,宁愿饿死也不愿再产出。

如今不同以往,写小说对她而言,投入的资本和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少。

大庆朝的话本有个缺点,代入感不强,也没后世网文那么精心安排的爽点和**。她看过不少套路文,估摸着也能试试。

她屋里那么一箱子话本,也不全是自己要看,她想研究研究如今大家喜欢看什么样的,出去写话本做书商挣不挣钱。写话本,是她如今能挣钱的,最保险的方法了。刚开始,简娣也雄心满满地写了一两篇,投到书商那儿,可惜都让现实打了脸,时下的人不吃这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