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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金兰殊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也已经不是二十岁那个时候的敏感青年了。

又或者,一个人有钱有地位了,便会自带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从容。

但有时又会有些寂寞。

当年在心中暗自发誓“要么杀了金兰殊、要么干了金兰殊”的宋风时,已经放下了此等不切实际的“宏愿”了。

他正正属于“明明薪水不高却必须装扮自己来合群”的中产阶级一员。

并且觉得自己上升无望。

宝梵琉这个品牌越早越糟,尽管宋风时只是基层员工,但也是能感受到的。

媒体们也每天报到着宝梵琉的家族成员们怎么每天争斗、内耗,搞得公司乌烟瘴气——这些“神仙斗法”的事情其实离他这个基层职员是很远的。

在他看来,最直观的感受是——卖不动货。

不过,破产边缘的宝梵琉好歹也是百年奢品,“烂船也有三根钉”,工资也不会少了他多少的。门店高贵大方,开在全市最高端的、也就是租金最贵的商城一楼,对面就是“八宝利”的门店。

和宝梵琉“宁愿饿死也不低头”的策略不同,老牌奢侈品八宝利似乎也对市场妥协了,最近老是大降价——这样也颇富成效。

两家店就在对面,什么情况,光用眼都看得出来。

宋风时看到,八宝利客似云来,天天客人多到要闭店,限制人流——尽管门店很高兴客似云来,但作为“奢侈品”的格调还是要保留的,不可能允许门店塞满客人,这样跟hm有什么区别了?因此,当有一定数量的客人进去之后,门店便闭门谢客,直到人流减少再重新接纳客人。

尽管如此,大家购物的热情并没有消减,甚至在门店外排起了队来。

宝梵琉这边倒是门可罗雀。

作为店长的宋风时也是有些不安,但脸上依旧保持微笑。

货架上摆放了一款水桶包,颜色非常古怪,长相也不可爱。

“我们家为什么要出这么丑的包包?”柜员们都窃窃私语,“这个包的颜色也太古怪了,绿不绿、黄不黄的,有一种便秘的质感。”

从上年末滞销到现在,再卖不出去就要销毁了。

宋风时无奈一笑,问道:“你们有谁把这个包卖出去了,我就私人给你们加奖金。”

柜员们苦笑说:“这个任务太艰巨,还是交给店长大人吧!”

宋风时看着一个女店员,笑道:“你的富婆客户待会儿不是要过来了吗?你试试能不能sell给她,成功的话我私人给你包红包。”

女店员昂首,接受挑战。

她认为,这个富婆没什么审美,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那位富婆是做生意的,浑身名牌,她自己也不会分辨到底漂亮不漂亮。她买这些,只是为了不用开口就讲明白“老娘有钱”这件事。

她如期而至。女店员便立即为她推销了那款不黄不绿的挎包,并摸着包面,说道:“您看,这颗粒感……是牛皮做的,肩带这绒绒的质感您摸摸——是羊毛做的,连衬里都是真皮呢。全真皮的新款包包,这个价格真的很划算,您看是吧?”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