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2 / 2)

匹夫的逆袭 骁骑校 2594 字 12天前

火雷问他:“找谁啊,打个电话喊过来不就行了。”

刘汉东笑笑:“不是朋友,是花村长,我出来了,不得通知他一声。”

火雷自告奋勇,带刘汉东来到花得意家门口,刘汉东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在外面喊道:“花主任,我来看你了,你不在,我明天再来。”

说完转身离去,二楼上,花得意躲在窗帘后面战战兢兢,擦了一把冷汗,拿起手机给赵玉峰打电话:“给我订票,明天,不,今晚上去广州。”

刘汉东等一伙年轻人打车去了一家ktv,要了一个大包房,买了一堆酒水零食开始唱歌,大家起哄让东哥和马凌来个对唱,刘汉东也不谦虚,点了一首老歌《当爱已成往事》。

马凌唱歌水平不高,但唱得很投入,“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刘汉东脑海中忽然浮现出辛晓婉的身影。

忽然包间的门开了,火雷走了出去,隐约能看到走廊站满了人,刘汉东关闭话筒走了出去,只见火雷正在和人讲数,朱小强尴尬地站在那里,手里捏着一张餐巾纸。

对面是几个穿着时髦的小伙子,一人的裤脚处有痰迹,看样子是朱小强吐的。

“给我跪下道歉!”裤子上有痰的小子喝道。

“又不是故意的,算了。”火雷打圆场道。

“你谁啊,你混哪里的?”对方根本不给他面子。

火雷很认真的回答:“我混铁渣街的,跟东哥混的。”

“操你妈的,哪个东哥,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拿出来说事。”对方依然强横。

刘汉东上前一步:“他跟我混的,我是刘汉东。”

说着将朱小强手里的餐巾纸拿过来,蹲下将那人裤腿上的痰迹擦了擦,站起来说:“行了吧?”

算上张宗伟,刘汉东杀的人已经两只手快数不过来,身上的杀气是怎么都遮掩不住的,对方虽然不清楚他的路数,但也能看出来这人不好惹,悻悻骂了几句也就回去了。

火雷气得不轻:“东哥,我这就打电话喊人,在门口堵他们。”

刘汉东说:“算了,一点小事犯不上。”

大家心里不快,但东哥都不发话,也只能忍了,回去继续唱歌,过了十分钟,包间的门开了,服务员送了两个大果盘,两箱子嘉士伯啤酒进来。

“没点啊,送错了吧?”火雷奇道。

“是别人送的。”服务员说。

紧跟着进来几个人,就是刚才叫板的那几位,一个个耷拉着脑袋,跟犯了错的小学生似得,进来鞠躬道歉:“东哥,不好意思,有眼无珠没认出您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和我们一般见识。”

火雷乐了:“靠!刚才不挺横的么,满嘴不干不净的,送两箱啤酒就想了事?”

裤脚上有痰的小子直接跪下了,自己扇自己耳光,很用力,啪啪的脆响:“哥哥,我错了,我真不是有意的。”

马凌扯了扯刘汉东的袖子,示意他说两句。

刘汉东理也不理,将一首歌唱完,才做恍然大悟状:“怎么回事,跪着干什么,年不是过完了么?”

他这么一说,对方更加恐惧,都能明显看见身子在颤抖。

刘汉东笑了,没想到自己的名声已经恶到这种地步,他没心思为难这几个家伙,但转念一想就这么算了也不合适,于是让他们拿几瓶芝华士进来,一人一瓶,直接对瓶吹干拉倒。

几个家伙如蒙大赦,拿起芝华士咣咣咣的猛喝,虽然李随风的假酒已经消失,但酒吧ktv里用的依然是别的渠道来的假洋酒,一瓶下肚滋味可不好受,不过能躲过一劫保住性命,算起来也值了。

几个家伙点头哈腰出去了,至于回去怎么狂吐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又过了一会,ktv经理带着服务员来了,送了两瓶黑方,递上名片,表示招呼不周,实在不好意思,今天免单,经理请客。

“这怎么好意思。”刘汉东道。

“东哥如果能每周来一两次就最好了,每月车马费这个数。”经理伸出大拇指和食指。

“八百?”朱小强在一旁咋舌道。

经理很谦逊地一笑:“八千。”

刘汉东淡淡道:“再说吧,有空会经常来玩的。”

经理大喜过望:“东哥你有我名片了,有什么需要随时打电话安排,这里给你常年预备一个车位,一个大包。”

刘汉东矜持地点头:“谢了。”

经理千恩万谢地走了,出了包间才发觉自己一头汗,服务员奇道:“经理,你怎么热成这样?”

“你知道刚才那人是谁么,詹子羽让他一枪打成傻子了,张宗伟也是他杀的,段二炮就更别提了,被他打成那样了都……”

服务员张大嘴半天合不拢。

刘汉东等人一直唱到十二点才结束,又转战烧烤摊,打电话把谭家兴喊了过来,沈弘毅担任副局长之后,他就回到交警大队工作了,并且转正提级,现在是堂堂二级警司,开着桑塔纳警车威风凛凛的,因为正在值夜班不能坐下来喝酒,和刘汉东聊了几句,约好下次一起吃饭便继续巡逻去了。

朱小强说明天还得上早班,也回去睡觉了,人越走越少,到最后只剩下刘汉东和马凌,还有火雷火颖这一双电灯泡了。

火雷见势不妙,拉着还想再赖一会的火颖先走了。

已经两点钟了,火家的出租屋被贺叔和母亲住着,马家更是不能去刘汉东和马凌无处可去,只好在街头漫无目的的走着。

马凌忍不住了:“要不,去开个房间吧。”

“好啊。”刘汉东下意识地回答,“去四季酒店。”

“那可去不起,一晚上两千多哩。”马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