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2 / 2)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