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想!”苏旭提高了声音,“镇定剂都用上了,他一醒来就找你!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让他昏睡吧?!”
“……”
“你去吧。”白晚终于换好了那不听话的鞋子,戴上帽子口罩,对傅野淡淡地说,“我一个人可以。”
“我……可是你……”
“本来这就是我自己的事,她是我的粉丝,你去了也无济于事。”
“白晚……”
“我真没事。”
“那好吧。”傅野无奈道,“那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或者我待会儿去接你。”
“嗯。”
白晚一个人去了警察局。
在拘留室里,他见到了那个行凶者。出乎他的意料,那是一个看上去非常乖巧的女孩子,头发剪得短短的,素面朝天,眉清目秀。她和走在大街上的任何一个女生没什么不同,和去他签唱会、演唱会的每一个粉丝也没有任何不同。白晚很难想象她会做出那种事。
一看到白晚,女孩就崩溃了,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
白晚很耐心地看着她哭,直到她哭累了,开始默默地抽泣,才轻声问:“为什么?”
女孩像被刺伤了似的打了个哆嗦,抬起红肿的泪眼望向他:“您还记得我吗?”
白晚仔细端详着她,摇了摇头。
“我是‘晚间之风’啊,您没有印象吗?我每天都会在微博给您评论,给您私信,我还给您送过礼物,不是寄到公司,是寄到您家里的,您不记得吗?”女孩急促地问,死死地盯着白晚,似乎他要是说出一个“不”字,她整个人就会坍塌。
白晚只好说:“好像有点儿印象。”
但实际上,他根本不是那种讨好粉丝的明星,微博很久不上,都是刘空在打理,至于礼物什么的,他更不可能收,全都堆在公司的仓库里。他只是想唱歌,市场却将他包装成了一个流量明星,伪装着冷冷清清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设;他只是想要共鸣,并不稀罕狂热的追捧,可粉丝们总是想把他供上神坛。
白晚看着女孩,一时之间,不知道是她可怜,还是自己更可怜。
女孩像魔怔了似的,继续喋喋不休:“记得就好。记得就好。我很早就喜欢您了,当年您和‘狂鹰乐队’来我家乡表演,您还给我签了个名,鼓励我追求梦想,你还记得吗?”她见白晚不说话,忙说,“不记得也没关系,这件事太久远了,不记得也没事。哥哥,您是第一个对我笑得这么温柔的男生,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追随您。我到处找您的消息,我还去过您驻唱的酒吧,我没有考上大学,但我来到了这座城市,就是为了离您近一点。后来您出道了,我比谁都高兴,哥哥,我不是那种女友粉,真的,我从不奢求什么,我就想您好,您好,比我自己都好。我自己这一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爱我,我什么都没有,只有您。您就是我天上的星星,哥哥,您知道吗?”
那女孩如诵诗般倾吐着她的爱意和仰慕,但白晚只觉得恐怖和悲哀。她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把人生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受不住,也给不起,他不可能为了一个粉丝而活,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你可以喜欢我,但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害他们是吗?”
“他们?”
“他们都该死!” 女孩的脸色一冷,满腔爱慕忽然变成恶毒,刹那间像换了一个人,“江之鸣、隋风、程吟……所有伤害你感情的人都该死!”
“你、你怎么知道?”白晚不寒而栗,有一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
女孩却忽然得意地笑了:“现在信息这么发达,有什么是挖不到的?就算挖不到,还可以用钱买。我知道程吟坑您的那些事,我给他寄过寿衣和血书,但他没什么反应。后来您赢了他,又和傅野在一起了,我就懒得管他了。他不足以威胁哥哥,但江之鸣不一样,”她清秀的面容扭曲起来,大喊道,“江之鸣什么都想抢您的,我绝对不允许他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