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2)

流明之罪 它似蜜 2838 字 14天前

“我流鼻血量都不大,也很容易止住,”邓莫迟慢慢地说,“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陆汀心说这是什么逻辑,他瞪着那人闪烁的烟头:“我现在很想直接把你这支烟抢走。”

烟杆被藏到身体另一侧,邓莫迟颇为无辜地侧目看他:“鼻血和烟没有关系。”

“那什么有关系?”陆汀吸了口气,用力按住自己的眉骨,“昨天陆秉异审你,到底都用了什么?”

“洗脑、电击、几个刺激神经的基线测试,”邓莫迟坦然说道,“期间我和你父亲有半小时的独处时间,我试着给他催眠,成功了,就复制了他的虹膜、dna、指纹、声纹。”

“不过十三分钟左右的时候他就清醒了,”邓莫迟又道,“是我见过最难催眠的人之一,意志力非常强大。”

陆汀听懂了,他也终于能够理解邓莫迟只身犯险的目的——把总统的那些相关信息复制到手,以后进行机密破译等工作的时候必然会少上许多麻烦,邓莫迟才不是那种做无用功的冤大头。以陆汀现在的立场,他也理应为这个突破感到庆幸、兴奋,可他还是一脸难过的表情。

“你还记得审讯的时候,除了我爸之外其他人长什么样吗?”他问道。

“记得。”

“以后也别忘了,”陆汀入神地盯着地面稿纸上一行难懂的矩阵方程,其实他只是需要一个定点去看,“我抓到他们,给他们每个都来一遍,不信折腾不出鼻血。”

“……”

“我认真的,”陆汀半转过身子,又开始盯邓莫迟的睫毛,“说了我就早晚会做到。”

“洗脑没有奏效,我也没有脑损伤。”

“但这个过程你得承认它就是非常痛苦。我见过被那样审的人,最后都是精神崩溃,七窍流血,各种功能紊乱,你不能因为坚持下来了就说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躯。”

“它反而让我想起一些过去的事。”

陆汀愣了愣,忽然噤了声。

邓莫迟低下头,碾灭剩下的半支香烟,“那些我忘掉的,现在都记得差不多了,有一点提示就会想起一大串。”

“那是好事啊。”陆汀下意识打断,他竟害怕让邓莫迟继续说下去。

邓莫迟固然没有就此停下:“只有一个人,还有和他相关的事,全都是空白,”他手肘撑在膝盖上,左手握着右边的夹板,“我确定这个人存在,其他想了很久,全都想不起来。”

“是这样啊。”陆汀低声道。

又一次,两人陷入了共同的沉默,一个低头一个抬头,各自僵着视线不去相交,就这样持续了好一会儿。至少陆汀觉得这便是度秒如年,他的灵魂被磨出了窍,把他的嘴紧紧捂住,也按住他的手,让他无法抬起手腕看一看表,抑或探向身侧,去摸一摸邓莫迟脊梁下愈来愈重的呼吸。

“你为什么不说?”邓莫迟突然道。

“啊?说什么?”陆汀恍然立直腰杆。

邓莫迟还是那样前倾上身拄在自己膝盖上,但回过头,看了他:“说那个人就是你。”

陆汀无疑是诧异的,但他不自觉地翘着唇角,在笑:“所以你现在都记起来了?我们两个以前的事?”

“没有。”

“……所以还是直觉啊。”看到邓莫迟缄口,陆汀的嘴角还是翘着,好像一时没来得及反应,但眼睫垂了下去,“以前那些事……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我告诉你,你听着,就像在听别人的故事,读一本第三人称的书,对我们两个意义都不大,你也不会感觉更好,突然丢给你个担子说它就该长你身上,谁都会觉得很奇怪吧,”如大梦初醒,他又笑了笑,比方才松软,或者说是没精打采,“算了。”

邓莫迟似乎认真琢磨了一番这话里的意味,终于他也坐直了:“但你身上有我的味道。”

“是,有,”陆汀攥紧五指,“然后你想说什么?”

“我们是朋友?”

“……”有那么一瞬间,陆汀的神情称得上惊恐。

邓莫迟却在他最惊恐时,安静地靠近,亲了他嘴角一口。

那是非常轻薄、干燥、隐晦的一个吻。就像人潮里一次擦肩,没有产生温度,就结束了。

但谁也不能说它并未发生。

“你有什么感觉?”陆汀努力平复了平复自己,问。

邓莫迟还是那样探究地看着他,实话实说:“没什么特殊的。”

陆汀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突然,他握着邓莫迟的肩膀把人扑在桌面上,侧身一翻,直接把重心坐上去,骑上那人的腰。这是种不容反抗的钳制,脸对着脸,两边都是乱堆的稿纸、显示屏的背板,直烘得人满头燥热,陆汀看到自己的手已经先于意识垫在邓莫迟脑后,上身也像被线绳吊着似的不敢往下压,怕碰到那人的伤手。他好像是委顿的、愤怒的,也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另一只空余的手悬在半空,拳头终究是没落下去。

陆汀整个人都冻住了,邓莫迟乌黑的头发纠在他的指缝,也漏出去,铺开在桌面上,顺滑如同液体。他却颓然退出,让邓莫迟枕回桌面,自己则抱起双臂,无措地别过脸,看什么都刺痛。他简直不敢相信,他想起邓莫迟不在的时候,自己每天都妄想,找到一堆那人的东西把自己埋进去,但它们的味道也会散开,就像记忆也是会散的,一年,两年,十年……他怕邓莫迟不回来,怕自己找不到,等到独自死去的那一天,他就变成一具无法感同身受的空壳。

但没想到这遗忘已经提前发生了,却不在自己身上。

好吧,陆汀花一秒钟接受这个现实,花一夜去下定决心。尽管他很愿意变成什么东西,挂在邓莫迟身上,好让人永远不把他丢掉,烧成灰压缩进一个小瓶子也行,但他用力地掐断这些肖想,只为重逢而开心。邓莫迟这么温柔,这么理智又清醒,他明明不想无理取闹的。

可是他的眼眶又一次红了,在那束专注如旧的目光下,他开始慌不择言:“所以我说还是做朋友啊,”他往后磨蹭着,想麻利一点,直接跳下这张桌子,“我再出去缓一缓。”

邓莫迟却一把拉住了他。

“怎么了?”陆汀想挣脱。

“你不甘心,”邓莫迟掐紧他的腕骨,“有话就说啊。”

陆汀被掐得发麻,这股酸麻从手腕流经肩膀、脊骨,一直冲上大脑,搅乱他的一切一切。随后,普通的某一秒过去,他觉得这些骨头都被邓莫迟抽出,身体一点力气也不剩了。

更没法再跟自己打架。

“是,我不甘心,为什么要甘心,我难过得都要死了,”他忽然明晃晃地笑,愉快地说,“邓莫迟,你这么聪明你当然猜的是对的,我们怎么会是朋友啊。”

“我是你的omega。”终于说出口了。

邓莫迟没有蹙眉,没有眨眼,那截手腕被掐出青印,指甲嵌进皮肤,他也没有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