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2)

东风恶 一度君华 2829 字 6天前

身后的侍卫长相周正,还挺年轻的。慕容厉喜欢收留一些质资优秀的孩子,自己养在府里,知根知底。少时为亲卫,稍微长大一点就弄到营中。建功立业的不在少数。

侍卫说:“回夫人的话,很容易喂养的!”

说罢捡了两只香香养在后院笼子里的活鸡,一下子扔过去。眨眼功夫,就剩了几根带血的鸡毛。香香只觉得心都要蹦出来,无力地挥挥手,说:“知道了,下去吧。”

侍卫恭敬地行礼:“是,夫人。”

身影一晃,人已经是不见了。香香几乎是贴着墙根进了厨房,两条狗将索链扯得哗哗响,粗壮有力的前爪刨着地,瞪着血红俩眼睛冲她直汪。

香香觉得这下子自己总算是不怕杨顺发的鬼魂了。

自己果然是选错了狗,要是上次处理尸体的时候用这俩,估计煮都不用煮了,直接就能嚼得倍儿碎……好想吐……

慕容厉回来的时候,香香还在厨房。他过来寻她,一眼就看见这两条狗。当下点点头,这还差不多。喂,女人,看见老子送你的狗了吗?

他进到厨房,见香香就站在厨房门口,不由皱眉:“怎么了?”

香香指着那两条狗,原本铁链的长度,她还能贴着墙根过去。两条狗扯得太凶,将栓它们的石头轱辘扯过来,这回是彻底过不去了。

她在门口站了一个时辰,都快哭了。从来没有这么望眼欲穿地盼着慕容厉回来过!

慕容厉走过去,把两条狗的铁链解了。两条狗见到他,摇头摆尾地舔他的手。慕容厉又逮了两只活鸡去喂。两条狗顿时开始抢食,香香一见,拔腿就往外面跑。想着趁狗抢时的时候跑出来,谁知道两条狗那是打猎惯了的,她的动作能比?

一见她跑,两条狗突然蹿上去,猛然一扑,前爪一伸将她按了个狗啃泥。香香惨叫一声,闭上眼睛还以为会就这样被咬死,其中一条狗埋头舔了一下她的脸,血红的舌头,舔了她一脸的鸡血。

慕容厉说:“跑什么啊?”你还能跑过它们啊?笨。

香香从地上爬起来,两条大黑狗一左一右站在慕容厉两侧,吐着舌头看她。慕容厉见她呆呆的,弯腰把她抱起来,说:“不会咬你的,它们认气味。以后不必栓着,放在家里,来三五个普通小贼根本就不用怕。”她身上,有他的气味。

香香心想,是不用怕,还不用喂了呢。

然而在他怀里,却终究安定了不少。香香非常惭愧地发现,经过了杨顺发的事之后,她居然十分贪恋他所给予的这种强有力的安宁。

当她把尸体拖进木盆的时候,她想完了,自己这一生,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幕。永远不会忘记这个人的脸、这个人的死状,这个人的声音。

哪怕将他挫骨扬,哪怕明白这个世界没有鬼神,他永远不可能死而复生。但是他将永远流着血、嘴唇乌青、胸口带着已经变色的刀伤,就这样存在于她的脑海里。只等着夜深人静,甚至她孤身一人的时候,狞笑着出现在她的眼前心底。

虽然不悔,却不代表可以不思不畏。

美好的人和事,会在记忆里开出花朵。而也有一些丑恶,会在人心深处划下伤口。

她没有办法形容那两日的恐惧,看着尸体或者不看着尸体,根本就没有差别。而更让人惊怖欲绝的是,从此以后,这具尸体的模样会伴她一辈子,猛然出现在她的每个梦里,直到她死。

可慕容厉就这样出现在她门口,淡淡地对她说,你不会老子教你啊。

他从未劝慰过她,因为在他看来,这样的小事,有什么值得劝慰的啊?香香发现,那具尸体带给她的那种厚重得将要窒息的恐惧,慢慢地在消散。

他明明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他只是闲庭信步地从她的阴影里走过,于是云散风轻,日光就这样探出了头。

她以为将跟随一生的恐惧,不过只是一场阴雨。

雨过,天晴。

香香不愿细想,但是她知道她开始有点喜欢这种强大坚定的感觉。她从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她愿意面对自己的内心,从正面去看自己的情绪。

虽然被两条狗吓得不轻,但是至少它们在的时候,她真的不害怕那个似乎随时会从哪里冒出来的恶鬼了。

这个世界也许真的没有厉鬼,但是恐惧无处躲藏,因它生于人心。

慕容厉抱着她来到卧室,把她放床边,问:“摔倒哪里没有?”

香香轻声说:“谢谢。”

“嗯?”慕容厉抬眼看她,她说:“王爷送的两条狗,很……”找不到形容词,想了想,说,“嗯,很好。”

慕容厉说:“废话。”老子能把不好的送给自己女人?

他重新问:“摔倒哪里没有?”虽然是泥地,看上去不应该摔到哪里。香香说:“膝盖,进去的时候被门坎碰了一下。”

她第一次告诉他,自己哪里被磕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般都是忍着不说的。

慕容厉把她裤腿挽起来,就见膝盖上真是青了一大块,都破了。不由皱了皱眉头,转头让人把两个太医叫过来。香香吃了一惊,说:“不用这么麻烦的。”

然而太医终究还是来了,看了看伤处,确定没有伤到骨头,开了两帖膏药,敷在伤处。慕容厉大马金刀地坐在桌边,手里握着不知道谁送给他的一串碧色珠子,来回拨弄。

香香无端地就觉得,嗯,挺好的。心里有一种暖暖懒懒的平和。

慕容厉经常不在家,他不可能就这样安分地守着个小房子。两条黑狗养得很好,平时不进卧房,不随便动主人的东西。地方很小,它们如果进了屋子,尾巴都摇不开。

好在这种烈犬,也不是很喜欢摇尾巴。

香香推磨的时候,它们通常就趴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看,像是想学似的。香香慢慢也就不怕它们了,有时候伸手摸摸它们的头,它们还会舔她的手。

即使慕容厉不在,这屋子,也不再安静得让人害怕了。

香香早上仍然出去卖豆花,她喜欢这种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日子。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

两条狗便一路跟着她,模样实在太凶,早上往摊上一站,半个客人也不敢来了。香香只好让它们趴在木桶旁边,它们倒是识趣,不去骚扰客人。

旁边的书生跟陈伯见了这两条狗,没有一个不夸的。当然也旁敲侧击问起那天过来的男人,香香没办法,只得说是自己大哥。先前说了是寡妇,这下子没法圆了。越解释越复杂。

她一日没摆摊,生意却越发好了。豆花没过一会儿就卖完了。香香挑着木桶往家里走,路上给两条狗买了鸡——一条一天至少要吃五六只。

两条狗一左一右跟着她,她觉得就跟慕容厉在身边差不多。一想到他,再看看这两条狗,嘴角轻抿,居然不自觉的,露了个笑容。

你有没有试过,某一天,不经意地想到某个人,毫无由来的,会觉得一点点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