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2 / 2)

“彩玲,我听说你哥原来那个对象夏喜平,在县城开了两个店,一个店是杂货店,一个店是裁缝店,听说她那裁缝店里做的衣裳可好看了,咱俩看看去?”

“她跟她妈都是狐狸精,做的衣裳八成都有味儿,我才不去看呢。”

其实李彩玲心里是嫉妒。

谁能想到以前三棍子也打不出个屁来的夏喜平,竟然能到县城来开店,而且一开就是两个。

而且余仙镇上的生意也在做着。

县里的生意做的咋样她不知道,可镇上的生意可红火了,每天去买东西,做衣裳的都不断头。

一月至少不得赚个七八十?

七八十都要抵上她哥两个月的工资了。

李彩玲能不嫉妒吗?

正因为嫉妒,她才不想去,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李云霞见天儿跟李彩玲形影不离的,李彩玲心里在想啥,她一猜一个准儿,心里撇了撇嘴道,“不去就不去,那咱去百货大楼转转总行吧。”

“我想去县里那几个厂子转转,万一人家招工,叫咱俩赶上了呢?”

“你呀,都啥时候了还做白日梦,咱是农村户口,就是招工,也轮不到咱们。”

“万一呢?走吧走吧,先去那几个厂门口转转,然后再去百货大楼。”

李云霞只好依了李彩玲,先陪着李彩玲去县城那几个厂子转了转。

自然是转不出什么结果来。

县城那几个厂,象肉联厂,纺织厂,服装厂,都是国营厂,铁饭碗,轻易不招工,即使招工,招的也是城镇户口的人,哪有李彩玲这个农村姑娘的份。

唯一的一家私营厂,百川,李彩玲问了下门卫室的值班人员,说是早就招够人了。

李彩玲别提多窝气了,心里又开始生她哥的气,要是百川刚开始招工的时候就告诉她,恐怕她现在已经在百川上班了。

“认命吧,还是去百货大楼逛逛吧。”

李云霞说完,凑近了李彩玲,小声说道,“我大姨给我说了门亲,后天见面,我妈给了我10块钱,叫我买身好衣裳穿。”

她原本是想去慧慧服饰做衣裳的,可她又听说慧慧服饰的衣裳都贵,她怕她买不起,便改了主意去百货大楼买。

其实在镇上的“慧慧制衣”也可以做的,可镇上到底是镇上,做的再好看,说出来,也没有一句“在县百货大楼买的”来的体面。

李彩玲却提不起兴趣,垂头丧气的被李云霞拖着走了,刚走了两步,听到身后有人说话。

“韩总,出去啊。”

“嗯。”

李彩玲回头一看,见一个人推着辆自行车从公司里走了出来,出了公司的门,骑上自行车走了。

李云霞扯了扯李彩玲,“这人长的真好看。”

李彩玲认出来了,这个人她以前在镇上见过,好象是夏喜平的对象。

李彩玲盯着韩卫东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扭头又去了门卫室那里,“师傅,刚骑车那人也在百川上班?”

“嗯,是我们公司副总。”

李彩玲只知道厂长,副厂长,科长,车间主任,还是头一回听说副总这个词。

“副总是啥官?跟厂长比,谁的官大?”

门卫师傅白了她一眼,“副总就是副厂长,哎我说你俩一直在我们公司门口转悠啥?没事赶紧走啊。”

李云霞赶紧把李彩玲拖走了。

李彩玲还没有从“夏喜平对象是副厂长”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她怎么也不敢相信,以前那个要死要活缠着她哥,非要嫁给她哥的夏喜平,找的对象竟然是个副厂长。

虽说百川不是公家的,副厂长肯定也没有公家厂的副厂长那么吃香,可万一以后公私合营了,这个副厂长可就是个正儿八经的铁饭碗了。

那夏喜平不就跟着是个正儿八经的城里人了?

李彩玲心里别提多窝气了:明明她比夏喜平要有福气,可过着过着,夏喜平咋就把她远远甩到后头了?

李彩玲心里左琢磨右琢磨,突然有点想明白了:夏喜平之所以越过越好,还不是因为她攀上百川那个什么副总了。

听说那人叫韩卫东,可有钱了,夏喜平开店的钱,肯定都是他出的,要不然,就凭夏喜平那个黄毛丫头,说破了天她也没那个本事开店。

夏喜平运气咋就那么好,前脚跟她哥离婚,后脚就攀了高枝。

不对,肯定是先攀上了韩卫东,然后才跟她哥离婚的。

怪不得她跟她哥离婚的时候,离的那么爽利。

真是不要脸!

李云霞在百货大楼里兴致勃勃地看着衣裳,李彩玲心不在焉地跟在后面,李云霞问她什么了,她就极敷衍地嗯啊上一声。

“彩玲,你快帮我看看,我穿这件衣裳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