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子的话音刚落,老酒鬼就瞪圆了两个眼珠子:“那家食杂店?你们去那儿了?”
“去了,跟那个大婶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
我有点儿不太好意思,毕竟我们去那家食杂店,主要就是为了了解老酒鬼的事情。
老酒鬼瞬间就紧张了起来:“你们在那家食杂店里,没买什么东西吃吧?”
我和亮子一起摇了摇头。
我们虽然在食杂店里买了两瓶啤酒,不过都没有喝,拎出来之后,嫌占地方,就随口放在了路边。之所以买啤酒,就是找一个由头,为了跟大婶答话。
“那家食杂店有古怪,我劝你们还是别再去了。”
老酒鬼的话,让我俩一头雾水。
那个大婶说老酒鬼有古怪,现在可倒好,老酒鬼又说大婶有古怪。
要我说,他们两个其实都挺怪的。
老酒鬼今天喝的还不算多,虽然身上依旧是有酒气,但是跟我们说话的时候,还是非常的清醒的。
“你们想啊,那家食杂店开在这种地方,附近的居民基本上都搬走了,旁边那条街的住户也就不到三层,他的食杂店,怎么会有人光顾?为什么能一直开到今天?我听说过一个传闻,有人从他们家的凉拌菜里,吃出过手指甲!”
我对于这老酒鬼的说法,不以为然。
我心说都21世纪了,还有这么烂的污蔑人的招数呢。
我小时候,不少的小饭店都被人污蔑,在他们家里吃出过人手指尖,吃出过人骨头。
我当时就觉得奇怪,那些食客全都是生物学家啊,他们怎么就知道,自己吃出的是人骨头呢。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啊。
但是老酒鬼的下一句话,又一下子把我的心给提了起来:“那个说吃出手指甲的家伙,在不久之后,就走进了闹鬼的粥店,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傻子。我现在还记得当初的事情。那家伙在食杂店里跟那娘们吵了一架,然后就摇摇晃晃的向粥店走去,我怎么拦都拦不住!”
“我当时都抱着那家伙的腰了,可惜被那家伙一下子敲在了后脑上,整个人都没了力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小子走进了粥店,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个只会傻笑的傻子了。”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情:“这种受了刺激的倒霉蛋,都被送到哪里去医治了?”
“这附近就是三院。是我们这儿最好的是精神类医院。不过那些家伙跟精神病还不太一样,送去了没有什么用。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听说有一个医治成功的例子。”
我暗暗的将三院记了下来,心里合计着一定要去一趟三院,看看那些特殊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