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2)

我长吁口气,盛杉语气又扬了扬,“但解冉没让他垂死挣扎过啊?所以,估计会将你往死里整吧。”

“……”

“哦对了,”她嫌给我的刺激还不够,从门口偏头,“其实,你这么不要脸,我还蛮喜欢的,跟我好像啊。”

我不知该哭该笑。

她说,逃离滨城的时候,也曾以为,有的人只要不见,就能不念。到后来才发现,他是一片无处不在的云,飘来飘去。不止晴时好看,下成雨,也会想淋。

“自知天网恢恢,才在他出现的第一秒,头也不回追随。”

对我来讲,魏光阴就是那片云。我既知疏而不漏,何必枉做逃亡。

在我因盛杉的话后怕时,顾圆圆同我商量新书内容,问我有没有特别想着笔的。

受了《上海滩》影响,我特别偏爱上海的喋血街头,繁华旧梦。一直没能成型,是民国图书市场饱和,诸多因素导致拖到现在。没想我的老生常谈,这次顾圆圆竟很支持,甚至提出叫我去上海生活几天,走走老巷子,切身感受风土人情。

“费用公司会负责,你尽管去搜集素材。”

要不怎么说,树大好乘凉。公主殿下发了话,我随便扒拉了几件行李就飞车去机场,只没想想在这儿遇见魏光阴。他也出差,目的地也是上海,惊人的是,我们同一航班。

这次魏光阴身边没有何伯,只有一位随行保镖。候机时,他遣了对方离开,从贵宾道越过来同我打招呼。

巧合太多便不是巧合,我想起出版社先前那位主编的话,说我攀上了贵手,否则风水轮流转,怎么也转不到不识抬举的我身上,略一心塞,脱口便问,“难道……你真潜规则了我?”

显然,我自诩精明的脑子,时而空无一物,忘记了这是经济舱,候机人数众多。魏光阴吸睛指数本就爆表,我再一推波助澜,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我两身上。

距离我半米的人刹住脚,清俊的眉微微上挑,我顿时想掘地三尺,将自己埋进去。虽然,我多么希望他能回答一句,对啊,是我。

“旅游?”

魏光阴仿佛没受到报纸影响,面对我全无尴尬,闲闲的口气仿若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只差一句“天了,别人居然说我和你有染”。仿佛在说,我和他的名字,就算旁边放了全天下最劲爆的照片,只要他心如明镜,就永远掀不起波浪。

于是,我立马忘却在盛杉面前的豪言壮语,呵呵呵笑着,“算吧,为新书做准备。”

魏光阴哦一声,目光落到我手边的近代小传,略一默年月,“近代背景?”

待我说清此行目的,他再一沉默,似乎考虑过什么,眼神飘了飘道:“我父亲在上海有座小洋房,是民国某军阀的居住遗址。小洋楼结构特别,恰恰位于从前的十里洋场附近,兴许对你有帮助。”

我没按耐住激动,原地蹦了蹦,不期然撞上青年男子额头,旋即听得一声闷哼。呲牙咧嘴间,我彻底接受了盛杉对我此行的祝福:且行,且傻逼。

上海市中心与滨城没多大区别,拔地高楼,车水马龙。倒是许多一眼看过去陈旧的巷子,能勾引时光流转,窥见一丝当年繁华荼蘼后的灰烬。

魏光阴同我一起住进了洋楼,大约是路上我问了太多次“那你住哪儿”的缘故。并非我藏有轻薄之意,我一柔弱的小龄文艺女青年能轻薄得了谁!只是老房子嘛,虽常年有人打扫,一个人总归有些害怕。

魏光阴这趟的确是办正事儿,匆匆送我到了目的地,便掉头往cbd方向去,似乎要见谁,谈合作。

我被管家领着,踏过暗红色的砖,沿着门口的阶梯蜿蜒而上,入目便见两人高的香樟立在空旷院落,夏末秋初的季节,叶子颜色深了些,几片弱不禁风的,迎着空气摇曳几下,刷刷,然后落下。

此情此景,我不禁幻想了一出黑帮子弟与我有血海深仇,爱我,却又舍不得杀我,只好将我囚禁在这巨大的金丝牢笼。我每日以泪洗面,哭完了就捧着叶子伤春悲秋,等着对方出现……如此相爱相杀的剧情,才对得起院里那么大一颗树。因为,它的存在就是要在结尾,让女主角撞上树干以死明志,才算壮烈。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会有读者给我寄刀片。

然而,想象并无什么用。现实是,我刚放下行李,想好好欣赏下这处“往日风光”,盛杉的电话不合时宜打来。

“你看今天报纸了吗?标题是——关于魏氏集团公子和慎周老板之间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需要知道的一切?对不起,我不想知道。不用脑子都能猜出,其中将我口诛笔伐了多少次,无外乎扒出我和叶慎寻曾经的过往,说我水性杨花,墙头草两边倒之类。

我以为离开了滨城,就等于离开是非之地,没想绯闻就跟追在背后的疯狗。你越躲,它攻击性越强。我意欲吐槽点什么,手机屏幕忽然亮起魏光阴的名字。

他正在外滩某会所,说下车帮我拿行李时,我将他的公文袋合着小说资料一起带走了,要我叫管家帮忙送去。

这幢房子的管家不若何伯,虽然何伯对我也不算亲近,却至少和善。而这位,想来是看了新闻,受了误导,再瞧瞧我竟真跟旧时代歌女般,寡廉鲜耻地住进了“金主”的房子,自然没好脸色给,遂不想搭话麻烦他,便自己给魏光阴送文件去。

傍晚的南京路附近,堵车盛况逆天。我一再催促,当地的出租司机为了帮我找一条近路,却活生生堵在了巷子里。见车轮久久移不动半分,我心急如焚,生怕耽误魏光阴的正事,当即推开车门,企图要跑过去。

司机好心拦住我,一口软侬的上海话,“姑娘,别看已经到了南京路,可离你说的会所还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程改改领了命,挂掉手机,坐在路边的花坛休息。在等待计时表响起的五分钟里,她抽空幻想了五分钟后的情景。

照这路况,魏光阴是怎么也无法将车开到这里来的,除非骑机车。

她百无聊赖撑着下巴,眼睛一亮,莫非,自己就要和他在上海街头演一出速度与激情了?!当年刘大壮与萧何的版本令她从此无法再直视《速度》电影,今日过后,她又将怀揣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