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2 / 2)

从未忘记 谦少 2830 字 7天前

说来也许有点可笑,但他真的十分害怕,怕叶岚会病得更重,怕他到半夜病情会忽然加重,怕他会悄无声息地死去。

明明是这样飞扬跋扈的一个人,嚣张得让人无奈,任性得让人头疼。但许辰却总是担心他,像小时候镇上晚上出了车祸后,他每天做作业的时候,都担心在学校上晚自习的爸爸,担心他会在路上遭遇不测。

喜欢是非常轻的情绪,明亮得可以飞起来。

爱却是沉重的。

爱总让人想到死。

第74章 鳄鱼

“哟,果然还是年轻人身体好,昨晚把你家许辰吓得,差点没直接打120,我还说要不要帮你请个假,结果今天就这么精神了。 ”说话的是陆芸白,她受许辰的启发,也买了一堆户外运动装备,早上刚送到,换上后总算抖得没这么严重了。而且叶岚的长相似乎很讨她们这种御姐型的喜爱,她自觉和叶岚混熟了,还伸手摸了摸叶岚的额头:“不烧了?”

叶岚心情昨晚刚刚得偿所愿,整个人都跟从蜜糖里捞出来的似的,要放在平时,早就躲开陆芸白的手了,今天却没翻脸,还露出一个笑容来。

他最是难得笑,所以这点笑就显得尤其好看,不只是陆芸白,整个剧组都感受到了他的好心情。

许辰对他这种什么都写在脸上的性格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默默装作一切都跟自己无关的样子——以叶岚现在的状态,只要许辰靠近他身边,他就分分钟笑得像要出柜的样子。现在许瑛华的事还没平息下来,风口浪尖上,剧组人多口杂,再闹出什么别的传闻就不好了。

叶岚对他躲着自己的行为毫无察觉,许辰借着给他买药的名义躲到一边,细心嘱咐了小何照顾他,他压根不理小何,拍完一条,休息的时候抓着人就问:“看见我哥没。”

在叶岚连陆赫都抓着问了三遍之后,许辰无奈地跑了回来。其实他也确实回县城去给叶岚买了药,用热水冲泡,装在保温杯里,散发出橙子一样的新鲜香味,还有许多药丸,一齐吞下去。叶岚的戏份不多,裹着军大衣坐在椅子上,老老实实地把药全吃了。

“吃完了。”他一副很乖的样子,眼睛亮亮地看着许辰:“有奖励没有。”

许辰的脸瞬间就烧起来了。

他在叶岚的头上敲了一下。

“想什么呢你?”

周围这么多人,还有镜头——陆赫是喜欢拍电影纪录片的,拍部赵子龙,又出一部记录赵子龙拍摄期间的纪录片,肖林说他是自恋,叶霄说他是圈钱,但许辰觉得都不像。他在片场都是胡子拉碴,水里泥里打滚,也没什么形象,一部戏就瘦几十斤。倒是他在纪录片片头说的,希望对电影有兴趣的年轻人看了这部纪录片可以少走一点弯路,这个动机比较像真的。

谁知道他敲了叶岚,叶岚反而露出委屈的神色来。

“我只是想问哥有没有糖吃。哥就打我。”他心情好了,也不拽得跟个刺猬样了,装得十分温和无害的样子,要是陆赫看见他这演技,估计就不会只让他拍打戏了。

许辰无奈地看着他。就算明知道叶岚一定在说谎,他也没办法反驳他。

“别闹了,这几天好好拍戏。”他毫无原则地安抚叶岚:“等回去了……”

叶岚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许辰这句话的意思,显然是“等回去了,怎么闹都可以”。

要是涂遥知道叶岚连他教的那些招数万分之一都没用到,就已经得偿所愿了,大概会大骂人生不公平吧。

“那哥现在要陪我玩。”叶岚毫无一点心理障碍地说着最幼稚的话:“这里冷死了。”

许辰无奈地坐了下来。叶岚一个人霸占着一张宽大躺椅,上面堆满各种人过来“探病”的时候给他留下的毯子、军大衣,这种军大衣是剧组标配,他现在也披着一件,本来脸就小,裹着也看不出身高,倒真的显得有点可怜。

“坐这里。”叶岚把许辰骗到自己的椅子上坐着,把大衣敞开,像双翼一样包住了他,还抱着许辰惬意地晃了晃:“暖和吧?”

许辰挣扎了一下,发现是徒劳,而且也确实是挺暖和的。刚好摄像师在专心拍陆赫指挥长镜头的英姿,没怎么搭理这边,他就任由叶岚抱着,没有挣扎了。

“哥今天跑哪去了,耳朵都冻凉了。”叶岚很惬意地在他身上蹭了蹭,耳鬓厮磨,又跟好奇心旺盛的少年一样,把他衣服内外摸了个遍,摸出两张薄薄的票来:“这是什么?”

他摸出来的,正是那天阿青送给许辰的演唱会门票,叶岚这家伙算是半个文盲,压根不认识那一串英文地址,只知道看日期:“这都过了,昨天晚上的票了。”

“没过。这上面印的是美国的时间,我们和那边有13个小时的时差,现在是下午一点,美国那边刚好是午夜。这个演唱会正在开呢……”许辰耐心地纠正他。

他没有说的那句话是:林哥也一定在这个演唱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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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是新泽西州的一个冰球场,算是纽约外围,演唱会半数是纽约的华人,外国人多半是奔着齐楚的名号来的,那部《聂行秋》差点在柏林国际电影节拿了最佳影片奖,也直接让齐楚成为继米林之后唯一一个红到国际上的男星。虽然涂遥的美国国籍和流利英语让他在时装周上很出风头,但真正知名度高的还是齐楚。哪怕是歌王齐景在纽约的演唱会,也不会像这样有半数都是当地的美国人。

但是来的人多半没想到,这演唱会其实只算顶了个齐楚的噱头,其实主要是他签的那些年轻歌手在唱,其中有个青年唱得尤其好,高高瘦瘦,面庞英俊,穿简简单单衬衫,弹得一手好吉他。只是神色非常冷,狭长眼睛,声音很有特色,安静唱情歌的时候音色干净得让人沉迷。到合唱摇滚的时候他又上来了,弹着电吉他唱高音。唱英文的经典摇滚曲,全场人大合唱,荧光棒摇成星海。

叶霄是个音乐疯子,跟着观众唱了几句,侧过头来朝着肖林笑:“这人像不像齐楚年轻的时候!”

演唱会吵得很,他几乎是用吼的,他大病初愈,头发还没长出来,是个圆圆的寸头,但是挡不住五官狐狸一样好看,像个妖僧,全场都在被旁边的金发小哥搭讪。

相比他的投入,肖林就淡定多了。

这些年他带着糯糯,就戒了烟,但是戒不掉习惯,这两天为了决定看不看这场演唱会,晚上失眠时吸了不少烟,叶霄自己吸不了,十分嫉妒他,笑他把这些年的烟都吸了。

全场都在疯狂跟唱,从皇后乐队唱到甲壳虫,气氛热烈,似乎连空气都滚烫,叶霄这家伙更是如同一个溜出寺院的小和尚般跟着节奏狂跳,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安静,想找一支烟来吸。

肖林忽然觉得有点冷。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