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还是那个莺莺,她不会老,皮肤也永远不会变差。
身为女僵尸,她的时光,其实早早地就已经定格了。
定格在了这个青春年龄,不大不小,刚刚好。
反倒是小男孩那种,几百年了,一直是个屁娃形象。
也得亏现在王蕊也还小,等王蕊再长大一些,再一起出门时,就真的尴尬了。
“老板…………”
周泽伸手,掠过莺莺的耳垂,轻轻地将其已经湿漉漉的头发打理了一下。
“就这儿吧,我想自己走走。”
这是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夜晚,并不是说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而是单纯地想自己走走。
人是个群居动物,一个人在外面,会寂寞,会孤单,会受不了。
但人又喜欢去珍藏和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人看到。
数来数去,算来算去,这个世界上,似乎再难以找出第二个物种,像人一样矫情的了。
莺莺点点头,一直以来,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她不会违背老板的任何吩咐。
“老板,我会去孤儿院的。”
莺莺忽然开口道。
周泽愣了一下,怎么又和孤儿院扯上关系了?
“老板,如果你出事了,我会按照你以前说的,去孤儿院里领养一个孩子,让他姓周。”
周泽想起来了,这还是当初在丽江时自己对莺莺说过的话。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不吉利,
但对于他们两个僵尸来说,反倒是没必要有什么类似普通人的那种忌讳。
二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太亲密了。
每天一起相拥而眠,这几年里,绝大部分的时间,二人都是在一起的。
虚伪和客套,在这里,是不需要的。
“好。”
周泽笑了笑,
没去接莺莺递过来的伞,转身,继续走向雨中。
莺莺撑着伞,站在原地,看着自家老板渐渐离去的背影。
她自然是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的,事实上,书屋上下也都清楚,否则就不会特意聚集过来吃这顿聚餐。
但这或许就是生活,生活总是能给你带来让你无力的事情,就比如此时的老板,你只能站在这里看着他离去,却不能跟上去。
因为跟上去,除了去添乱,你帮不到他什么。
一个撑着红伞的女孩儿从莺莺身边经过,
女孩儿回过头,
看了莺莺一眼,
莺莺也看着她。
不知名的,莺莺的手猛地攥紧起来,待得这个女孩儿走到自己身前两米位置时,莺莺丢下了自己手中的雨伞,直接对着她后背砸了过去!
“嗡!”
女孩儿的身影,宛若烟尘一般,直接消散了。
莺莺站在原地,有些愕然地看着自己的手。
…………
鞋底一次又一次地溅起了水花,让这雨水放肆且尽情地拍打在自己的身上,不用担心接下来自己的形象是否要去见客户,不要去担心自己接下来是否还要去学校,不用担心是否会被父母骂;
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在雨水里行走,那种畅快,那种恣意,偶尔也能让人迷醉。
走着走着,再抬起头,看见前面那家早已经在台风天早早关了门的化妆品店。
店门已经闭上了,但门口的荧光灯却依旧在倔强地闪烁着,渐渐的,这些光亮开始逐渐模糊起来。
周泽马上低下头,
双手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脸,
不能再看下去了,
再看下去那个灯也要变成轩辕剑了。
无奈之下,只能稍微低着头,尽量不去看四周的光亮,只是闷头往前走。
也不知道具体走了多久,一直到,自己的前方,传来了唢呐的声音。
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