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姗喝着稀饭,也是一脸好奇:“妈妈,我未来二嫂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平闻言也加入进来:“对啊,我弟妹人如何,长得漂亮不?”
陈冬梅敲敲碗:“还想要漂亮的,也不看看你们自己,真找漂亮的自己看得住?现在可不是以前了,结婚了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们,一个不如意,自己跑了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林平立即不敢说话了,梁英看到自己丈夫这怂样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冬梅这才看着自己小儿子:“那个女孩子我打听过了,人勤快性格又好,我自己也跑去见过一次,我觉得还不错。你自己也去看看,觉得可以就把事情给定下来。”
林安立即红了脸,他虽然不是多聪明,也知道母亲这话透出来的意思。母亲私底下打听了那个女孩很久了,还亲自见过,她自己很满意,所以要是他不满意,必须给出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否则等着被揍吧!
林安偷偷的看了嫂子梁英一眼,按照母亲找媳妇的标准,如果说是和嫂子差不多的女孩子,林安觉得他是愿意的,这样的女孩子不仅性格温柔听话懂事,还非常贴心,更重要的是家里也会平和。
村里不是没有一意孤行要娶自己喜欢女孩子的家庭,只是这行为就让母亲反感了,媳妇一进门就和婆婆娘闹起来,男人在中间帮自己妈也不是帮自己媳妇也不是,那日子别提多难熬,并且每次媳妇和婆婆娘吵架时,就有无数人围观看热闹,真心非常丢脸。
林安反正是不想遇到那样的事,真要那样,就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还会影响父母和哥哥嫂子,他就是林家的千古罪人。
林安这么一想,也不排斥,反而对那个即将相看的女子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家人吃过饭,陈冬梅在被窝里和林建业压低了声音聊那个女孩子的事。陈冬梅托人打听了很多个,媒人们个个都说得天花乱坠,陈冬梅当然不信这些,都自己亲自跑一趟看过,最终选择了第七生产队上的吴家。
这吴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虽说是这样,但并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三个女儿都是同样对待,前头两个女儿都出嫁了,还剩下一个小女儿吴华。陈冬梅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不说多能看明白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能看明白一点,这吴华大概是因为是小女儿的关系,性格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心眼,是个安分又乖巧的孩子。
陈冬梅已经和吴家通过风声了,对方对他们家也很满意,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什么彩礼这些都不要,就希望如果两家成亲家了,能对他们女儿好一点。吴家的态度很明显,吴家那儿子马上也要结婚了,吴家家底不多,肯定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所以也不求男方给啥东西,就希望孩子结婚过得好就行。
大概是因为这里民风如此,女儿出嫁的话,即使男方给什么东西,也是捏在女儿自己手里,所以一般情况下娘家反而会给女儿一些东西带去婆家,如果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当父母的也会因此愧疚。
若是哪家出现父母把女儿嫁出去的彩礼捏在手里补贴家用,不只是外面的人会对这样的人家指指点点,连女儿自己都会闹一闹,毕竟民风如此,很多习惯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了。
林建业听得满意:“好好好,都你做主。”
陈冬梅叹一口气,又和林建业开始商量,吴家不要彩礼是一回事,他们家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多多少少还是得给一些,否则别人知道了,会觉得他们家不重视这个儿媳妇,让人家女孩子心里也会不舒服。
夫妻两这么一说话,说着说着就各自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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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林平林安兄弟就起床,赶着进城给林海燕送东西去,林建业也起得很早,不过他是赶着去谢家买了些鸽子,把这鸽子一起送给林海燕家去,野鸡和鱼黄鳝这些都是活的,林海燕可以自己安排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吃,那鸽子已经是死了,就可以让林海燕给家人补补身体。
林安在出门的时候,陈冬梅把他喊过来,给了他五毛钱:“到了城里机灵点,问问你姐姐哪里有卖一些女孩子的小玩意的地方,去选点好看的,别到时候送人都拿不出手。”
林安一听,脸又红了,捏着五毛钱羞涩极了。
“没出息,明天就看人了,你这样子,别人能看上你?”
林安挠挠头,转身和林平一起背着背篓就准备进城。
……
林平林安走了,梁英要去喂猪,这喂猪的活虽说不难,但也很麻烦的,得把红苕用水清洗干净,再用刀宰成一坨一坨的,然后放锅里煮,煮好了,等不烫了后,才一大瓢一大瓢的盛给猪吃。当然了,有时候觉得饿了的话,也会从锅里捡两坨出来自己吃,反正不会有人说什么。
陈冬梅原本打算跟着林建业一起去弄那些石头,男人们现在做的是把石头从山上打下来,然后一部分人就负责把这些石头打散成碎石,女人们则自发的把打散的石头背到一个地方集体堆着,到时候需要的时候就直接来挑来背。但家里的鸡鸭都还没有放出去,想了想还是去放鸡鸭。
宋姗主动请缨:“妈,我去放鸡鸭。”
陈冬梅想了一下:“那行。”
宋姗把圈外的门打开,鸡直接就跳了出来,鸭子则在后面。她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赶着鸭子去到那块专门供它们待的田里。
她听说这块地今年就要被弄成水田了,以前才开荒出来的水田产量太低,林建国就想了个办法,让大家都把鸭子赶到这里来,一年下来,这里就会肥沃些,等翻地做成水田后,种出来的稻子就没有那么悲惨了。
她不得不承认,林建国真的很聪明,第九生产队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一个富裕的村庄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宋姗把鸭子赶到鸭田里去了后,就提着小篮子准备进山了。家人都有事情忙活,就她一个人闲在家里,她得自己给自己找点活来干。她今天的任务就是摘蘑菇和摘金银花。
这金银花以前她就常见,但并不认识,现在却知道这金银花可以用来泡茶喝,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山里的金银花很多,通常都是一簇一簇的,缠在某棵树的周围,一大片白色的长条形花朵。
她按照过去的记忆,走到一棵树旁,果然看到一大片金银花,于是兴高采烈的跑过去摘金银花。
此刻太阳初升,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掉落下来,与露珠结合,发出耀眼的光芒,在少女身边闪闪发光,她仿佛从五彩的闪烁光耀中偷偷冒出,当光耀覆灭便会消失,让人渴望这光耀的时间能延长一点,再延长一点。
谢长渝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宋姗听到声响,回眸看他。
她身后是翠绿色的金银花藤蔓,围绕着一棵树围成球形,白色的金银花跳跃其中,微微摇曳,而她回眸,仿佛将漫天的美丽风景尽收进她的眼底,璀璨夺目,耀眼迷人。
第19章
“你摘这野草干嘛?”谢长渝目光幽幽的在那金银花上打量了一圈, 这就是他们经常会见到的一种野草, 花开得既不好看也不香, 平时根本就没人理会,不知道林素美怎么就突然对它感兴趣了。
“这是金银花,是……”宋姗本就说这是一味中药, 但这话似乎不符合林素美的人设, “可以晒干了当茶叶泡水喝, 能清热解毒。再过段时间不是就要收包谷了吗,那时候天气炎热,用这个泡水喝, 能预防中暑。”
谢长渝闻言皱了皱眉头, 脚不自觉的在地上踢了踢:“你听谁说的?”
“以前的同学提过, 我突然想起了, 闲在家里没事,就来试试看。”
同学……不是罗志帆,谢长渝眉宇间的皱痕展平,不自觉的把身上的打猎工具放下:“既然是这样, 那我也来摘点回去。什么时候都能泡水喝吗”
“啊?最好是夏天吧!”
“嗯……”谢长渝嘴角翘了翘, 他动作比林素美快,动作也大一些, 很快就摘了不少,这时候他夸张的叹了一口气, 把手上的金银花捧着到了林素美身边, 遗憾的给她, “我忘了我身上都没有带可以装的东西,算了,都给你。”
宋姗噗嗤一声笑起来,还真是这样:“这样,我们一起摘,放在篮子里,回家后,我再分给你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