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2 / 2)

阿好一愣,这会儿熬吗?

夏老夫人把脸一沉,“你都说前些日子就买了这四物汤,可是到现在还没熬,我要是不催着你,你天天这么忙,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熬。

不行,今天你就熬,熬完吃上,不然我可不让你走。什么天大的事,忙得连身子都不顾了,你看你的脸色。”夏老夫人说着,拿手绢给阿好蘸了蘸额头的汗珠。

阿好这才明白,夏老夫人这是心疼她,故意让她停下来休息一下呢!可是那破庙……

“嗯。”夏老夫人沉吟了一声,“钱是赚不完的,不然我给你银子,你歇一会儿熬药。”

夏老夫人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阿好还能说什么。忽然,她也笑了,是啊,她也不必这么急,地方已经找到了,又跑不了。

“好,我熬。” 她洗了一个药罐子,然后将四种药材放到里面,再放好水,点火熬煮了起来。

不一时水开了,她就换小火熬,不时的关注着药罐子的变化。

夏老夫人在一边看她这么认真的样子,脸上满是笑意,对嘛,这样才对,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忽然她又想起一件事,“我倒是忘了,你还会看病。对了,我正好问问你,我以前每天晚上一到子时前后就容易惊醒,然后半天才能睡着,睡醒以后又觉得很累,你看是什么毛病?”

夏老夫人这病还真有些年了,只是不算什么大病,她就一直没去看大夫,今天看阿好熬药,她倒是想了起来。随后,她又补充了一句,“这几天好像还感觉好了一些。”

“人体运转有时,子时是肝当值的时候,祖母你总是那时候惊醒,是不是大便有些粘稠,时常觉得头晕?”阿好问。

“对啊,全让你说对了,这到底是?”

“郁结伤肝!”阿好就这么一句却道出了夏老夫人的所有心酸。

是啊,郁结伤肝,郁结伤肝……夏老夫人想笑没笑出来,她以前过那个日子,不郁结才怪呢,“那我喝点什么药好。”她不想提那些事,只想管现在。

“是药三分毒,祖母年纪大了,也不用喝药,就喝四红汤就好,它能益肝补血、解毒行水。”

“哪四物?”夏老夫人问。

“红枣、红豆、带红衣的花生、红糖。”

夏老夫人一琢磨,“可不是,这四样都红到一起了,怪不得叫四红汤。家里好像就有这些东西,我一会儿也煮一碗喝。”

阿好站了起来,“我这药也熬的差不多了,我去煮吧。”

“不用麻烦你,我正好运动运动。”

阿好讨好的道,“我去煮了,我也可以趁机喝一碗呢,这东西对我也好,怎么,祖母舍不得?”

夏老夫人瞪了她一眼,笑道,“我有什么舍不得的,你快去,煮一大锅,随便吃,看我心疼不心疼。”

阿好也笑了,转身去煮四红汤。

一会儿四物汤煮好了,四红汤也出锅,两个人一人一碗热热的喝了,脸色立刻变得红润了不少。

“这汤好,以后咱们俩一定坚持喝。”夏老夫人欢喜道。

阿好也觉得浑身舒畅了不少,便点头,决定以后每天弄一碗来喝。

“这才对嘛!不过你这几天到底在忙什么,我看你一直往山上跑。”夏老夫人问。

阿好也没瞒着,“我想开一家早餐铺子,这几天在找合适的地方。”

“找到了吗?”

“找到了,不过那地方锁着,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地方。”阿好皱眉,“没关系,我早晚的去看着,总会遇到那人的。”

夏老夫人听到这里忽然笑了,“我看你真是忙糊涂了,你自己去等那人,什么时候能等到?不如你去问问姜三叔,这村里的事情还有他不知道的?”

阿好一拍脑门,可不就是忙糊涂了,看见那庙就想着好,却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随后她就去找了姜三叔。

姜三叔听她说那个破庙,神色有些复杂,“你想租或者买南边那个破庙?”

阿好点头。

“那破庙破的根本没法住人,周围又慌的很,你租它干什么?你要是真想要一个破庙,咱们村头那个还比那个强呢,那个庙还没主儿,你想用我就做主给你用。”姜三叔道。

村头那个破庙就是萧奕以前住的那个,算是比较新的了,但早就没了香火,一直空着。

阿好看重的是那破庙的位置,跟它新旧有什么关系,“三叔,那破庙到底是谁家的,你就告诉我吧!”她求道。

“谁家的?”姜三叔的脸色更奇怪了,“这人你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谁?”阿好第一个想到的是田老大跟周氏,可是又觉得不可能。

“你二哥家的。”姜三叔打断了阿好的猜测。

阿好十分惊讶,“我二哥家的?”她都有些难以置信。

随后姜三叔讲起了这破庙的事情。这庙其实就是村头那庙的原身,那时大家觉得这庙已经破了,又离村子比较远,就不想再修葺它,决定在村头再新盖一个庙。

那个庙空下来以后一直有一个老和尚在里面住的,他就是那庙的主人。当然,这都是十年以前的话了。

田老二不爱劳作,也没有正经营生,每天就靠到处钻营占便宜生活。他偶然间发现那个老和尚生了病,命不久矣,就假装好人照顾那老和尚,想看看他死了以后会不会留下点钱财给他,毕竟这庙以前也鼎盛过一段时间。

结果他把老和尚伺候走才发现老和尚除了身上穿的那身袈裟,几乎一无所有。哦,对了,还有这个破庙。

田老二暗骂晦气,但事已至此,他就把那老和尚埋了,将这庙据为己有。他是时常会去庙里查看,因为那庙在山角,久无人住,里面有很多黄鼠狼、刺猬什么的,他进去把它们一逮,皮毛拿去换钱,肉自己留着吃,岂不是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