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指那刀鞘:“纹样,不同,每一把。”
那对山猫似的眼睛微微眯起,再次伸出两根手指,扭了扭:“二两金,不是银。”
沈宜秋难以置信,指着刀鞘上一处道:“这只立鸟哪里像鸟,活似一只肥鸡,翅膀还一长一短。这瑟瑟上还有裂痕。”
便即去拉尉迟越:“这是坑人呢,刘兄我们走。”经过一天的历练,她已经对货物的价格有了大概了解,这柄胡刀要价二两银已算得黑心,二两金就和抢差不多。
不成太子却岿然不动,从腰间解下一块白玉摩羯佩:“这块玉值二十两金,与你换。”
那店主双眼一亮,随即犹豫起来,他做了三十年买卖,不曾遇到过这样的冤大头,反而疑心其中有诈。
尉迟越懒得与他周旋,扔下玉佩,拿起金刀,往沈宜秋手里一塞:“先拿着玩,回去给你换把好的。”
店主在后头一叠声道:“客人,好眼光,宝刀,英雄……”
沈宜秋握着那把不菲的胡刀,十分意难平,嘟嘟囔囔道:“那粟特人好生刁滑,这么大一块上好的于阗羊脂玉换这把刀,倒不如去抢……”
尉迟越在她气得鼓鼓的腮帮子上捏了一把:“不过一块玉,有什么稀罕的。笑一笑。”
沈宜秋笑得比哭还难看。
尉迟越在她发顶上嗅了嗅,蹙眉道:“这是什么味儿?”
沈宜秋莫名其妙。
尉迟越道:“哦,原来是铜臭味儿,这集市果真是逛不得的,我的金小丸玉小丸,逛完成了铜小丸。”
沈宜秋转过头去不再搭理他。
说话间,日头渐渐往下沉,已接近波光粼粼的水面,染得宁河宛若熔金,人马渐渐稀了,有些商贩急着归家,已开始收摊,一场繁华行将落幕。
沈宜秋想到明日便要离开故乡,心中满是眷恋。
就在这时,尉迟越忽然握住她的手:“听你乳母说,下个月初六是沈夫人忌日,你难得回一次灵州,当去祭扫一番。”
沈宜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尉迟越接着道:“我同谢刺史说一声,你还是住在原来的院子,我留一千禁卫在灵州。”
沈宜秋道:“这些精骑是护送殿下去凉州的,妾不可……”
太子转过头乜她一眼,笑道:“怎么,舍不得为夫?”
沈宜秋垂下头:“多谢殿下体恤妾,但是真的不用留那么多人。”
尉迟越斩钉截铁道:“再少孤不放心。”
他将沈宜秋留在灵州,全她的孝心只是其一,此外,凉州去灵州千里,一路都是沙碛,艰苦自不必说,且此行虽是议和,但难保吐蕃人不会有什么不轨之心。
将她留在灵州,他才能高枕无忧。
第108章 分别
翌日,太子一行整装待发。
尉迟越要先去朔方军营地检阅和劳军,接着前往凉州。
他执意留了一千精骑在灵州府,一众亲卫中弓马、刀剑最娴熟的贾氏兄弟也受命护卫太子妃。
邵泽作为太子妃的表兄,自然也要留下。
此外,牛二郎和五十多名随他投军的“山匪”也留在灵州,编入禁军中。
临行前,尉迟越将贾氏兄弟、邵泽、牛二郎以及这一千精锐的将领,羽林中郎将周洵叫到跟前,看了眼沈宜秋,对众人道:“尔等须不遗余力护卫太子妃无虞,孤不在时,听候太子妃差遣。”
贾七贾八知道太子妃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又在曹彬案中见识过太子妃的能为,当下郑重其事地行礼:“仆等谨遵殿下之命。”
牛二郎昨夜才得知太子的“男宠”原来是当朝太子妃,心中仅剩的一点芥蒂也烟消云散,当即抱拳道;“仆就是不要命也一定护得娘娘周全。”
尉迟越微微颔首,又看了一眼中郎将周洵,淡淡道:“周将军还不曾见过太子妃吧?”
周洵微微扯了扯嘴角,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态度颇为敷衍,虽称不上倨傲,却也绝不算恭谨。
沈宜秋打量了他一眼,只见这年轻的武将肤色黝黑,直鼻深目,剑眉飞入鬓角,十分英朗。
只不过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看着她的目光冷冰冰的,就像看一件脆弱又无用的珍贵瓷器。
周洵的确对太子的决定颇有微词,他并不知晓太子妃在曹彬一案中的作为,在他看来,太子打一开始就不该带个妇人上路,非但无用,还徒增麻烦。
万一吐蕃人使诈,凉州生变,太子的安危怎么办?
偏偏太子一意孤行,留下的一千人是精锐中的精锐,连他这个统帅也一起留了下来。
他身为羽林中郎将,又是此次的行军子总管,不能一路护送太子,却要在此听一个妇人差遣,同袍的心里不知怎么笑话他。
莫说是他,麾下的兵士也不免憋闷。
但是军令难违,便是心中再不甘愿,太子已经发了话,他也只好领命,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尉迟越见他这模样,便知他有怨气,南北衙禁卫军官多为勋贵子弟,周洵亦不例外,此人骁勇善战,有勇有谋,又忠诚不二,只可惜一身傲骨,气性大了点,大体上瑕不掩瑜。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待其余侍卫出去,独独将他留下,郑重道:“周卿,孤让你护卫太子妃,便是将身家性命托付于你,你可明白?”
周洵未料太子会这么说,颇感意外,迟疑了一下道:“属下明白,定不辱使命。”
尉迟越知道自己三言两语不可能叫他放下成见,只需让他明白此任之重,令他不敢掉以轻心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