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草留下来给安妮搓背,碧丝继续去厨房叫热水。
安妮足足换了三次水,才把身上的脏东西洗干净。
披着一头湿法,安妮坐在床上,略略打量了一下原主的这具身体。
唔,今年原主才十八岁,刚刚发育完全。
个子不高,因为常年吸食大烟,她的身形很是消瘦。
虽然不至于瘦骨嶙峋,却没有一丝丰腴,腹部一摸全都是肋骨。
原主的皮肤很白,过去带着病态的蜡黄,看起来灰突突的。
此刻经过洗髓丹的洗涤,她的皮肤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白皙。
不过因为虚弱,看起来还是白得不健康。
最后,安妮的目光落在一双有些畸形的脚上。
其实原主的脚并不大,按后世的尺码来算,也就只有36码。
但在流行三寸金莲的年代,这样的脚,还是大了些。
原主从小就裹脚,不过那时王老太太心疼孙女,又怜惜她幼年没了父母,听她哭嚎了几日后,又命人给她松了裹脚布。
如此反复,原主的脚没有彻底变形,但每个脚掌最小的两个小脚趾都骨折了,软趴趴的贴在了脚掌上。
因为裹得时间太久了,两根小脚趾都废了,就算现在放脚,也很难恢复。
安妮摸了摸,如果她用逍遥派的医术倒是能复原一些,但也做不到完好如初。
晚饭前,安妈妈才回来,表情有些难看,“大奶奶,太太同意咱们去庄子了,不过她说快端午节了,家里需要钱置办节礼——”
安妮回忆了一下去年的旧例,不在意的说道,“给太太拿三百大洋。”
“上个月说姑太太生日,刚要了二百,这还没二十天呢,又要!”
安妈妈不满的嘟囔着,她们家姑娘是有钱,可也不能这么个花法吧。
随便找个由头就要钱,一要就是二三百。
一个大洋能值多少?
外头上好的大米,一斤也才三四分钱,一个大洋能买多少米啊。
安妈妈不识字,可会算账啊。
她心里记得清楚,她们姑娘嫁到曾家三年,每年都被要走一两千块大洋。
三年了,少说也填送了五千块大洋!
这还不算当年“借给”曾贤良留学的钱。
前前后后加起来,曾家足足花了王家一万块大洋哩。
这么多钱,却只换来她们姑娘守活寡、被休弃,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安妮勾了勾唇,低声道:“婆婆待我很好,曾家也是厚道、规矩的人家,我花点儿钱就花点,不值什么。对了,安妈妈,这些年,你给曾家拿钱的时候,可否记了账?”
“记了,老奴不识字,可大力读过书啊。”
王大力是安妈妈的儿子,小时候读了几天书,为人很是能干。
王安霓出嫁后,他便帮着记账、打理嫁妆。
这些年王安霓贴补给曾家的钱,王大力一笔笔都记录在册。
“那就好,让大力哥把那些账册保管好。另外,咱们这次去庄子,把值钱的东西都带上吧。”
曾某人都登报离婚了,她安妮也不会死缠烂打,不过既然要“离婚”,那就先把债务算算清楚……